关于 承诺 的作文要 450字的 不要给我复制那些一大堆最好是同学的承诺好的话给50分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03 19:56:23
关于 承诺 的作文要 450字的 不要给我复制那些一大堆最好是同学的承诺好的话给50分

关于 承诺 的作文要 450字的 不要给我复制那些一大堆最好是同学的承诺好的话给50分
关于 承诺 的作文
要 450字的
不要给我复制那些一大堆
最好是同学的承诺
好的话给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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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很美,很容易让人陶醉.因为它是甜言蜜语的艺术品.美的让人沾沾自喜,觉得拥有了全世界,却不懂得如何自拔.去年的冬天,我送给它一个冰雪似的承诺,我原本以为那就是所谓的永恒.出乎意料的是,今年的冬天,我的承诺就化成雪水,从我的身边流过,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看到雪水凝结成冰雪.违背承诺的人,是可恶的.在这之后,我曾经想过,为什么当时要许下这个承诺?不能遵守承诺,只会给别人和自己带来伤心,只会给人带来眼泪.守住一句承诺,也许要用一辈子的时间,而有些人花了一辈子却守不住一句承诺.因为守住承诺就像守住孤室里的一盏枯灯,灯芯虽然还在燃烧,而油却快枯了.室外总是有狂风呼啸而过.看着自己拼命的去守护那盏枯灯所燃烧的火,那点渺茫的希望,自己清清楚楚知道--它将会熄灭.有人觉得承诺是风,给浮躁的心带来凉爽的气息;有人觉得承诺是雨,给大地上的万物以滋润;也有人觉得承诺更像是雪莲,只可能怒放在山顶,让世人仰视它的容颜;承诺是玫瑰,想要摘取,必须要付出代价;承诺也是双刃剑,当你拔出它的时候,你就明白了一切.但是,我说承诺象流星呢?大家会觉得怎么样?
流星与承诺,在我心里:流星,有它自己的天空.流星,曾经光彩过,曾经辉煌过.流星,可以给人有美好的回忆……
但是流星总是一闪而过,然后消失.我不知道我和我朋友之间的友情是否会像流星一样坠落.我希望得到一个答案,得到一个永恒的答案,一个我最希望得到的答案.但是谁能预测将来?有谁能保证一定遵守今日许下的承诺呢?我曾经试过违背承诺,我尝试过违背承诺的痛苦.希望大家不要轻易许下承诺,因为流星始终会坠落.
不要让你的朋友因为遗憾而流下“流星泪”.

[编辑本段]法律术语
依据《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即受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而与要约人成立合同。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承诺一经作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不得加以拒绝。 承诺在国际贸易中,也称“接受”或“收盘”。 任何有效的承诺,都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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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本段]法律术语
依据《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即受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而与要约人成立合同。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承诺一经作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不得加以拒绝。 承诺在国际贸易中,也称“接受”或“收盘”。 任何有效的承诺,都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和承诺是一种相对人的行为。因此,承诺必须由被要约人作出。被要约人以外的任何第三者即使知道要约的内容并对此作出同意的意思表示,也不能认为是承诺。被要约人,通常指的是受要约人本人,但也包括其授权的代理人。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其承诺都具有同等效力。 (2)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时间内作出。所谓有效时间,是指要约定有答复期限的,规定的期限内即为有效时间;要约并无答复期限的,通常认为合理的时间(如信件、电报往来及受要约人考虑问题所需要的时间),即为有效时间。 (3)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即承诺必须是无条件地接受要约的所有条件。据此,凡是第三者对要约人所作的“承诺”;凡是超过规定时间的承诺,(有的也叫“迟到的承诺”);凡是内容与要约不相一致的承诺,都不是有效的承诺,而是一项新的要约或反要约,必须经原要约人承诺后才能成立合同,关于承诺有效要件,大陆法系各国要求较严,非具备以上三要件者则不能有效。而英美国的法律对此采取了比较灵活的态度。例如,美国《统一商法典》规定,商人之间的要约,除要约中已明确规定承诺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或所附加的条款对要约作了重大修改外,被要约人在承诺中附加某些条款,承诺仍可有效。 承诺可以书面方式进行,也可以口头方式进行。通常,它须与要约方式相应,即要约以什么方式进行,其承诺也应以什么方式进行。对于口头要约的承诺,除要约有期限外,沉默不能作为承诺的方式,承诺的效力表现为要约人收到受要约人的承诺时,合同即为成立。口头承诺,要约人了解时即发生效力。非口头承诺生效的时间应以承诺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为准。一般认为,承诺和要约一样准许在送到对方之前或同时撤回。但迟到的撤回承诺的通知,不发生撤回承诺的效力。 承诺生效: 《合同法》规定,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势订立合同的,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知道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1、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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