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要加强民主就要加强法制?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29 15:16:52
为什么说要加强民主就要加强法制?

为什么说要加强民主就要加强法制?
为什么说要加强民主就要加强法制?

为什么说要加强民主就要加强法制?
民主、法制,通常被人们并举为二事.很多宣传性的口号、标语反映了这一点,诸如:“发扬民主,加强法制”,“法制是民主的保障”,“民主与法制相辅相成”,“讲民主也要讲法制”,“不能脱离法制讲民主”…… 这些说法,听着听着,你会觉得有许多言外之意.似乎是:民主是一回事,法制又是一回事.民主是对自己人的,法制是用来对付一切威胁人民民主的因素的,它是民主的保护神.法制保障民主的途径不外是:一方面是“专政的铁拳”打击各种敌人,一方面对人民规定各种界限或尺度以防滥用民主. 这似乎一直视为“天经地义”的正确观念,其实大可商榷.从这一观念中,我们看不到对民主的正确理解,看到的只是对民主精神的陌生、隔膜及对现代法制的生疏.甚至看到的只是旧时“礼以待君子,刑以威小人”、“德以柔中国,刑以威四夷”、“德主刑辅、礼刑结合”的影子. 现代意义上,特别是社会主义的法制或法治,与民主本为一物.可以说,民主与法制是灵魂和肉体的关系;前者是灵魂,后者是载体.没有民主,法制便是“行尸走肉”;没有法制,民主便是“孤魂野鬼”,无处附着,名有实无. 民主是法制的灵魂,没有脱离法制而独存的民主.即便有,那也不能算真正的民主.法制是民主的载体,或曰体现、实现、寄托.只有良好的法制才能使民主变成事实.使民主变成现实的法制,可以视为民主的保障,但又不仅仅是保障.即便仅就“保障”而言,也绝不仅仅是防范敌人、规定限度而已.我认为法制是这样地承载、实现和保障民主的:第一,它明确宣示人民作为国家主人应该享有的具体权利;第二,它明确宣示人民作为主人应承担的具体义务;第三,它规定了人民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正当途径、程序;第四,它特别规定了防止政府和官吏剥夺人民正当权利的程序、途径(包括事前预防和事后救济的措施和机制);第五,它明确规定了对滥用权力、逃避义务、故意侵害他人权利者的惩罚及惩罚的程序.离开了此五者(特别是前四者),就无所谓社会主义法制,亦无所谓法治. 总之,我们不要脱离法制的空洞民主,也不要没有民主灵魂的法制.弘扬现行法制中的民主之魂乃是当务之急. 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法制的关系,是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中的一个重要课题.社会主义民主的建设必须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建设经验教训看,民主制度上的缺陷,民主制度在一段时间里不能充分有效地实施.“文化大革命”严重侵犯人民民主权利,都与法制观念淡薄、法制不够完善和法制遭到践踏有直接关系.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民主与法制的重要性.1980年,他指出“要加强民主就要加强法 制.没有广泛的民主是不行的,没有健全的法制也是不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