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问题~汤姆是加美双重国籍者,长期在美居住.如果在加拿大投资,能否向美国要求外交保护,如果在中国投资,如何确定他的国际?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30 01:36:43
国际经济法问题~汤姆是加美双重国籍者,长期在美居住.如果在加拿大投资,能否向美国要求外交保护,如果在中国投资,如何确定他的国际?

国际经济法问题~汤姆是加美双重国籍者,长期在美居住.如果在加拿大投资,能否向美国要求外交保护,如果在中国投资,如何确定他的国际?
国际经济法问题~
汤姆是加美双重国籍者,长期在美居住.如果在加拿大投资,能否向美国要求外交保护,如果在中国投资,如何确定他的国际?

国际经济法问题~汤姆是加美双重国籍者,长期在美居住.如果在加拿大投资,能否向美国要求外交保护,如果在中国投资,如何确定他的国际?
在加拿大投资的情况,一般来说,如果是很久以前,不能要求美国的外交保护,因为对于加拿大来说,加拿大籍是汤姆的内国国籍,国际通行内国国籍优先.如果是当代的问题,可以说,现在流行的是国际仲裁,当地救济也可以,基本没有外交保护一说.
在中国投资的情况,在国籍积极冲突下确定国籍一般有5种方法,中国采用了第3种与第4种结合的办法,根据《民通意见》第181条,有双重或多重国籍的外国人,以其有住所或者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当然不可以,其虽然居住在美国,但是拥有加拿大国籍,其在加拿大国内的一切行动都以本国国民视之,适用一切国内法的管辖,无权要求外交保护。
如果在中国投资,一般不涉及其国籍问题,如需确定,则选取其有住所或者联系最为密切的国家为其国籍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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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可以,其虽然居住在美国,但是拥有加拿大国籍,其在加拿大国内的一切行动都以本国国民视之,适用一切国内法的管辖,无权要求外交保护。
如果在中国投资,一般不涉及其国籍问题,如需确定,则选取其有住所或者联系最为密切的国家为其国籍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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